1. 采购条件
采购人于2024年7月11日取得蕲春县彭思五岳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许可证,并已完成 蕲春县彭思五岳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 立项备案,现已具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条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确保合法合规手续完备,决定对 蕲春县彭思五岳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服务 进行公开询价。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蕲春县彭思五岳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 。
建设地点: 湖北省蕲春县彭思镇 。
其他: / 。
2.2 采购范围
采购范围: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编制蕲春县彭思五岳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通过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取得批复文件 。
2.3 进度要求
技术服务进度要求: 2025年4月20日前取得水土保持方案,2025年4月30日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复文件。
2.4 其他要求: 以满足技术服务进度要求为准 。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
3.2 业绩最低要求:响应人近3年完成过 1 项 类似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技术服务的业绩。
3.3信誉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严重违约导致委托方对公司严重追责;5.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响应单位应当在******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3月12日12时至2025年3月18日18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谈判采购文件。本次不收取谈判采购文件费用。谈判采购文件发售时,“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中的谈判采购文件发售时间与上述时间不一致的,以“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时间为准。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9时整,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系统自动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中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上述时间不一致的,以“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中的时间为准。
物资信息
设备物资名称:技术服务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1 单位: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