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瀍河政采磋商(2025)0001号-1 | 瀍河区纪委廉政教育基地餐饮服务项目招标项目 | ******有限公司 | 洛阳市瀍河区通河农副产品物流产业园A区21号楼17铺 | 468,000.00 | 元 |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