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院64排CT整机维保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兰财采字谈-2025-7-1-1 | ******医院64排CT整机维保项目 | ****** | ****** | 是 | ****** |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质量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及行业相关标准
5.4服务期限:三年
5.5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包;
5.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的规定,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2)供应商为中国境内生产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I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代理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III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II类医疗器械)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6)供应商开标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申请人应自行查询提供证明材料【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企业电子签章,附于响应文件中)。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未办理CA的投标人、供应商,报名前须登录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交易主体注册”,再办理CA。
(2)已办理省内兰考县以外CA的,可以进行CA互认。省外的咨询相应CA公司。
互认步骤: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交易主体注册”,再用CA进行绑定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