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1121-00022
二 、 项目名称:编制《大洼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编制《大洼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项目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明廉路2号(5-5-4)
中标(成交)金额:685,000(元)
评审总得分:97.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编制《大洼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项目
服务类
名称:编制《大洼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项目(C******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结合大洼区区位特征和管理需求,在广泛收集资料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需与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乡镇等政府机构协调沟通对接,具体联系人、位置等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采购方不负责),结合新规范、新要求,系统开展大洼区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与环境应急资源调查,针对环境风险管理所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差距,提出相应的管控清单和管控对策,优化全区环境应急资源配置,制订相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结合应急预案编制成果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
服务要求:结合大洼区区位特征和管理需求,在广泛收集资料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需与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乡镇等政府机构协调沟通对接,具体联系人、位置等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采购方不负责),结合新规范、新要求,系统开展大洼区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与环境应急资源调查,针对环境风险管理所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差距,提出相应的管控清单和管控对策,优化全区环境应急资源配置,制订相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结合应急预案编制成果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有关方按《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相关规定执行并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验收程序:按辽财采〔2017〕603号要求执行。 验收报告:按辽财采〔2017〕603号格式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崇鑫、张东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编制《大洼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改革局
地 ******改革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大洼分中心
地 址: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