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D2025-0009
******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公务用车加油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公务用车加油服务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有限公司广东广州石油分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广和路136号 | 折扣率:100.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公务用车加油服务服务采购项目):
******有限公司广东广州石油分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1 | 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 | 公务用车加油服务 | 广州地区中石化加油站 | 符合采购人要求 | 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 国家和行业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盘东(采购人代表)、王小雯、蒲永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1.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2.采购人委托成交供应商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其报价中须包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方可下载打印电子《成交通知书》。3.成交供应商可选************集团一楼大厅44号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2)汇款支付:成交供应商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汇款)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如下所示)后,由财务******集团一楼大************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账号:************2288(注:使用汇款支付过程中,请在摘要或用途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服务费,例如:CZ2025-0001交易服务费。)4.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以采购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详见《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代理采购类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jtgg/874864.jhtml)(注:本项目为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采购额为预算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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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公务用车加油服务服务采购项目 | 4.9250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公务用车加油服务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评审报价 | 最终报价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
******有限公司广东广州石油分公司 | 通过 | 通过 | 100.00% | 100.00% | 1 | 1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说明:(一)原因: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说明: 采购人区域范围大,办公地点多,用车量多,油量需求大,因此对储备能力、送货能力(油品运输、装卸、油料计算等,货物紧缺时的供应保障、质保期限长短、内容、服务响应时间要求均比较高。采购人区域内办公地点总计35个,且采购人要求加油站直线距离距办公地点小于等于5公里。经调研在黄埔区域内,中石化加油站点总共约30个,中石油油站点约8个。为了公务用车当中的便利性和紧******有限公司广东广州石油分公司。 综******公安局黄埔区分局所有办公地点的出警方便性和快捷性,确保辖区内的各项警务工作快捷高效进行,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办实事,特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唯一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1.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的支付及发票开具
(1)中标供应商或者采购人线上/线下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需注册、登录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site/gzsaas/index.html),在“费用管理”—“业务订单”页面,选择对应项目开具发票。
(2)进入订单页面,查看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状态为支付成功后,填写开票信息申请开具发票,发票链接由系统发送信息通知或发送至申请人邮箱或以短信方式发送至开票申请人手机号码。
2.中标(成交)通知书的领取
供应商缴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可在已参与的项目中进入“投标(响应)管理”栏目查看并下载中标(成交)通知书,也可前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四楼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评审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联系方式:(020)******。
3.如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联系方式:(020)******(质疑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公安局黄埔区分局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83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筱萱、陆婉婷
电 话:******、******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3月12日
相关附件:
******有限公司广东广州石油分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