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用好省上下达中央财政强制免疫补助、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监管、动物疫病监测、村级动物防疫员补贴等专项资金,确保资金用途和使用效益,根据资金下达文件精神及有关资金使用管理规定,我局制定了2025年动物疫病防控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附件:1、光泽县2025年中央财政强制免疫补助资金实施方案
????????2、光泽县2025年省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监管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3、光泽县2025年省级动物疫病监测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4、光泽县2025年村级动物防疫员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农村局
2025年3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光泽县2025年中央财政强制免疫补助资金实施方案
一、项目实施目标
坚持防疫优先,组织实施本辖区2025年度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加快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严防辖区内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二、建设内容
(一)强制免疫种类和区域
1.对全县所有的鸡、水禽(鸭、鹅),人工饲养的鸽子等进行H5亚型和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供研究和疫苗生产用的家禽、非免疫无高致病性禽流感生物安全隔离区的家禽、进口国(地区)明确要求不得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的出口家禽,有关企业报经福建省农业农村厅批准后,可以不实施免疫。******有限公司已经省厅批准开展全生产单元肉鸡非免疫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区创建,其饲养肉鸡可以不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
2.对全县所有牛、羊进行O型和A型口蹄疫免疫;对全县所有猪进行O型口蹄疫免疫,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对猪实施A型口蹄疫免疫。
3.对全县所有羊进行小反刍兽疫免疫。开展非免疫无疫区建设的区域,由所在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逐级报省农业农村厅同意后,可不实施免疫。
(二)免疫要求
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
三、补助对象和标准
(一)补助对象
强制免疫补助资金除预留县本级强制免疫工作经费外,分配下达全县8个乡镇,以及对按规定要求实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的养殖场进行补助。
(二)补助标准
强制免疫补助经费按照因素法对各乡镇组织实施强制免疫工作进行补助资金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畜禽饲养量、2024年度强制免疫工作开展情况、2023和2024年度强制免疫补助资金使用情况、2025年强制免疫实施情况等因素。根据2025年度“先打后补”具体实施情况,对按规定要求实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的养殖场进行补助。
四、资金用途
主要用于2025年度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经费、疫苗储运、接种及免疫效果监测评价、疫病监测,人员防护,实施强制免疫计划、购买防疫服务,在完成强制免疫任务的前提下,可统筹用于动物疫病净化工作。
1、根据《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为促进畜禽养殖经营者落实强制免疫主体责任,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实行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补助方式。除圣农、圣泽两大大型养殖企业外,各乡镇要积极稳步推动辖区内规模养殖企业参与“先打后补”。“先打后补”疫苗补助参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免疫和防控工作经费,包括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或非强制免疫但属国家优先防治重大动物疫病的疫苗采购、疫苗储存运输、免疫注射、防疫人员安全防护、防疫人员人身保险等经费;畜禽免疫或监测评价过程造成动物应激反应救治、死亡补偿;属地政府组织强制免疫工作专业队实施强制免疫、重大动物疫病净化等防控工作经费补助;以及对乡镇政府、村级组织或有关规模畜禽养殖场等实施和购买动物防疫服务等予以补助。
3、免疫效果评价经费,包括动物疫病样品采集、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等经费。
4、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培训、宣传经费。
5、根据《农业部关于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中央财政强制免疫补助资金等财政政策可以用于鼓励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壮大。
6、在完成强制免疫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可统筹用于非洲猪瘟、布病、狂犬病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及疫病净化工作,包括监测、流调、排查、培训、消毒药剂采购和消毒灭源工作开展,以及监测淘汰扑杀、疫情扑杀等。
五、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要认真组织、指导本辖区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场做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
(二)各项目单位要切实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督,遵守项目管理流程,严格资金使用监管,落实公开公示制度,要在确定的使用范围内规范使用资金,不得擅自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基本支出、修建楼堂馆所、各种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开支、偿还债务和垫资、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动物防疫无关的支出。不得用于人员工资及差旅等基本支出。
(三)通过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和省农业农村厅财政资金上报系统及时填报或更新经费使用进展情况,并按时完成绩效填报。要建立定期调度督导机制,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对资金未及时支出的,要督促整改,并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政策落地和项目落实。
(四)要在资金使用范围内用好用足强制免疫补助资金,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思路,切实解决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中的实际困难。抓紧时间组织项目实施,要组织做好本辖区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及时跟踪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作用,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
光泽县2025年省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监管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实施目标
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监管专项补助主要用于开展强制免疫、应急处置、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动物防疫装备等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相关的工作;通过强制免疫的实施,严防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二、项目实施任务要求
1、加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按照国家及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全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要求: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常年免疫密度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免疫建档率100%,免疫家畜标识佩戴率100%。
2、规范应急处置工作。开展应急物资储备,根据省厅指令性要求和我县防疫实际配置齐应急防疫物资,并及时予以补充、更新。加强疫情防控应急值守,落实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度。明确专人负责重大动物疫情举报的受理、督办和反馈工作。加强对举报核查相关记录档案的管理,对于疫情举报的相关记录和资料、核查过程中的核查记录和处理结果要及时整理归档,做到一案一档。经核查确认为动物疫情或疑似重大动物疫情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科学处置和报告。
3、积极推动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我县要持续创新动物防疫工作机制,总结前期政府购买动物防疫工作经验和不足,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进一步推进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有效、高效落实。
三、项目资金用途
1、强制免疫工作、防控监管工作经费,包括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或非强制免疫但属国家优先防治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经费;畜禽免疫应激反应救治、死亡补偿费用;属地政府组织强制免疫工作专业队实施强制免疫、重大动物疫病净化等防控工作经费补助。
2、应急处置工作经费,包括应急物资采购,应急值守、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装备采购和工作经费,疫情排查、处置费用等。
3、******人民政府购买动物防疫经费补助。
4、非洲猪瘟、布病、狂犬病等重要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经费,包括监测、流调、排查、培训、消毒药剂采购和消毒灭源工作开展;监测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维护、检定,实验室修缮、生物安全维护、试剂盒耗材采购;疫情扑杀等。
四、资金下达方式
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县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监管专项补助资金,除用于县级实施全县强制免疫、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应急处置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监管、监测、流调等工作外,再按照重大动物疫病免疫任务完成、防控工作实效,下达有关乡镇、规模养殖企业、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等。
五、保障措施
******财政局负责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2、强化资金管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须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原则,即专款专用,专账核算,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安排资金的投放,实行投入资金与责任挂钩,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严防发生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
附件3
光泽县2025年省级动物疫病监测专项资金
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实施目标
2025年省级动物疫病监测专项补助(含国家疫情测报站资金补助)主要用于开展动物强制免疫抗体检测、主要动物疫病监测及流行病学调查工作;通过监测、流调的实施,掌握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状况,分析疫病发生和流行规律,提出疫病动态预警和防控措施建议。
二、项目实施任务要求
1、血清学监测工作。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抗体监测;开展鸡新城疫免疫抗体监测;开展布氏杆菌病等监测。监测要乡(镇)、村、场全覆盖,畜种、禽种全覆盖。监测数量达到省厅规定要求,并及时将监测结果、报表通过监测网络上传上报。根据闽财农指[2024]73号文件要求,光泽县2025年血清学监测任务为3000份样品。
2、病原学监测工作。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病原学采样监测,按监测计划认真做好圣农、圣泽无疫小区监测。重点开展规模养殖场、活禽交易市场、屠宰场、野鸟栖息地等的采样监测。监测要乡(镇)、村、场全覆盖,畜种、禽种全覆盖。规范做好监测阳性样品的核实、排查、处置等工作,并及时将监测结果、报表通过监测网络上传上报。
三、项目资金用途
1、监测、流调工作经费,包括血清学、病原学采样器具和耗材采购;样品购买费用;检测仪器设备、试剂、耗材采购。
2、畜禽采样应激处置费用;监测流调交通费用。
3、检测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检测人员安全维护、实验室废弃物处理等费用。
四、保障措施
******财政局负责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2、强化资金管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须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原则,即专款专用,专账核算,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安排资金的投放,实行投入资金与责任挂钩,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严防发生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
附件4
光泽县2025年村级动物防疫员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基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强化村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二、项目实施任务要求
1、加强村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按照国家及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要求,实施全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要求: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常年免疫密度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免疫建档率100%,免疫家畜标识佩戴率100%。具体免疫病种及免疫畜禽种类:
2、健全免疫档案。对养殖户畜禽存栏、出栏及免疫等情况要有详细记录,及时、如实、规范填写好《免疫证》和《免疫登记簿》,特别要做好免疫使用疫苗的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等记录。
3、加强免疫信息报告。要对强制免疫疫苗使用和免疫情况实行报告制度,要及时反馈免疫过程中出现的应激反应等问题。
三、项目资金用途
******人民政府予以资金补助。
四、资金下达方式
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县的村级动物防疫员补贴为防疫员每月增加的50元/人的省上配套补助(70%比例),2025年我县连同市、县财政配套,按村级动物防疫员150元/人月的标准,根据各乡镇行政村数(杭川镇3个农良场和楼下小组折算为3个村),一次性下达各乡镇,作为各乡镇购买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补助。
五、保障措施
******财政局负责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2、强化资金管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须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原则,即专款专用,专账核算,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安排资金的投放,实行投入资金与责任挂钩,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严防发生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