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5月20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本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0日—2025年5月22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开鲁县辽河大街西段
传真:****** ?邮 ???编:028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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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有限责任公司官银号分公司烘干塔建设项目 |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开鲁县东风镇官银号村105号 | ******有限责任公司官银号分公司 | ******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开鲁县东风镇官银号村105号,占地面积为43334m2,公司现有1座烘干能力为400t/d的烘干塔、1台6t/h生物质锅炉、3栋平房仓、1座干粮囤、1座湿粮囤、1台提升机、1根40m高排气筒、1栋办公用房等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烘干能力为30000t/a。 本次变更建设内容为新增1条粮食烘干生产线,包含1座烘干能力为400t/d的烘干塔,1台8t/h生物质锅炉,1座湿粮囤、2座干粮囤、2台封闭式振动筛、2台提升机、1台布袋除尘器、1根35m高排气筒等环保工程及公辅工程,变更后产能由30000t/a提升至100000t/a。 | 一、施工期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及时洒水抑尘,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并保证各项设施达到设计要求并运行稳定。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 1、废气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装卸粉尘、筛分粉尘、烘干粉尘及生物质热风炉燃烧废气。 装卸粉尘:项目密闭粮仓通过降低装卸高度等降尘措施,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 筛分粉尘:采用封闭式振动筛进行筛分。 烘干粉尘:本项目1#、2#烘干塔采用彩钢板全封闭,两侧排气孔设置折流挡板。 生物质热风炉燃烧废气:1#、2#生物质热风炉分别位于1#、2#锅炉房内,产生的烟气经1台布袋除尘器及1根3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经1座10m3防渗化粪池沉淀降解后,定期委托开鲁县污水处理厂清运处理。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风机、提升机、烘干塔、布袋除尘器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 4、固体废物 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干塔防尘罩及折流挡板拦截粉尘、清选杂质、生物质灰渣。通过采取措施后,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