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0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0日至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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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0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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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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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0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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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 水量计量设施安装推进缓慢,通辽市“量水而行”行动方案要求,到2023年底,全市268家年用水量1万吨以上工业用水户全部安装在线计量设施,截至2023年9月仅安装82家,安装率为31%。 |
责任单位 | 市生态环境局,各旗县市区党委和政府 |
整改目标 | 各旗县市区专项资金支持的水污染防治项目实现施工进度与资金拨付率相匹配,科左后旗东区污水厂尾水水质提升工程建成投运。 |
整改措施 | 1.2024年5月底前,督促科左后旗制定东区污水厂尾水水质提升工程施工计划,按周明确工程任务量和进度时间表。2024年7月底前实现调试运行,2024年12月底前正式投运。 2.科左后旗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按施工进度及时拨付专项资金,确保工程准时复工、按期完工。市生态环境局结合施工计划,调度研判施工进展,确保项目建设按期投运使用。 3.2024年6月底前,各旗县市区对在建的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制定施工计划及配套的资金拨付计划。加快工程施工进度,持续提高专项资金拨付率,确保按施工计划建成投运。 |
? 完成情况 | 1.科左后旗于2024年5月制定了科左后旗东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提升工程实施计划,按周期明确工程任务量和进度时间表。目前该工程项目已完工,正筹备验收。 2.2024年6月,科左后旗政府制定了《科左后旗东区污水厂尾水水质提升工程资金拨付计划》,提高专项资金拨付率,确保项目按期完成。截至目前已拨付2314.56万元,资金执行率为60.91%。 3.各旗县市区在建的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均已完工,并出具项目完工证明;科尔沁区、扎鲁特旗、奈曼旗项目资金已全额拨付并出具证明;科左后旗、开鲁县、库伦旗项目资金按计划拨付,已出具资金拨付计划等佐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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