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3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0日至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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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通辽市新城区阿古拉大街与门达路交汇处通辽市生态环境局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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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3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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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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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3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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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 科尔沁区、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畜禽养殖场粪污恶臭气味投诉33件次,其中举报林语江南小区附近的养猪场恶臭气味扰民19件次,通辽市公开办理结果后,再次收到6件次对该问题办理结果不满意的举报,直至督察组约谈后,才加大推动整改力度。 |
责任单位 | 市生态环境局、农牧局,科尔沁区委和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 |
整改目标 | 积极稳妥解决自治区督察组交办畜禽养殖场粪污恶臭气味问题。 |
整改措施 | 1.2024年9月底前,市生态环境局、农牧局组织科尔沁区、开发区对本轮督察群众环境信访案件涉及的畜禽养殖场粪污恶臭问题开展“回头看”和实地回访,杜绝问题反弹,达到群众满意效果。 2.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投诉举报系统作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受理、调查、答复和回访,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3.科尔沁区、开发区按照“全覆盖、零遗留”原则,全面开展辖区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摸底排查工作,列出问题清单,压实养殖主体治污责任。针对规上畜禽养殖企业,严把规划布局、环评审批等关键环节,督促企业配齐粪污治理设施******居民区出现空间重叠问题,进行规劝移址或列入城市更新规划进行征拆。 |
? 完成情况 | 1.市生态环境局、农牧局已印发文件,组织开展对科尔沁区7家、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1家养殖场养殖恶臭信访问题“回头看”。经核查,除科尔沁区林语江南小区对面养猪场已拆除外,其余点位均按要求处置畜禽粪污,不存在反弹问题。 2.2024年主城区受理生态环境举报投诉125件,已全部办结。 3.科尔沁区政府制发《科尔沁区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排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开展辖区畜禽养殖行业问题摸排工作,其中规模养殖场97家,共发现5家规模养殖场存在粪污清运不及时问题和临时设置粪便堆放场所不规范问题,市生态环境局科尔沁区分局组织召开专题培训,指导督促企业负责人开展整改工作,已立行立改问题5项、剩余1项由于养殖场处于养殖状态,计划2025年3月底前生猪出栏后立即开展清运工作,目前场内粪污已分离堆存,并做防渗处理。规模以下及零散养殖户约28650户,已下发通知要求各属地政府落实监督管理职责,加大宣传,持续规范养殖行为,全面营造干净整洁的农村环境。 4.******办公室会制发《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畜禽养殖污染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开展辖区内摸底排查工作。经排查,辖区内养殖户约2621户,其中发现一家规模企业存在粪污露天堆放、未************有限公司畜禽养殖问题整改的通知》,企业现已整改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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